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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焦新能源消纳,两部门再发新政

2025-02-25 09:06

来源:新华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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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国家能源局获悉,1月6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发布《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(2025~2027年)》(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提出到2027年,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,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,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。

近年来,国家能源局持续加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,在各方共同努力下,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不断提升。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,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,全国灵活调节煤电规模超过6亿千瓦,跨省区电力资源配置能力超过3亿千瓦,抽水蓄能累计规模达到5591万千瓦,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5852万千瓦/1.28亿千瓦时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当前,我国调节资源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。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指出,我国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2亿千瓦,预计“十五五”将延续快速增长态势,大幅增加系统消纳压力。“部分新能源发展较快的省份消纳压力凸显,存量调节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,价格、市场机制等有待完善。”

因此,《实施方案》强调,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,系统性编制调节能力建设方案,科学确定调节能力规模、布局。针对目前部分调节资源调用方式相对单一的问题,从促进有效发挥设备调节能力的角度,提出创新丰富新能源、新型储能等调用手段。

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支撑2025—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,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%。
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结合新能源增长规模和利用率目标,科学测算调节能力需求,明确新增煤电灵活性改造、气电、水电、抽水蓄能、新型储能、光热、友好型新能源、电网侧和负荷侧调节能力规模,有助于保障新能源合理消纳利用。同时,结合《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(2024—2027年)》(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,《实施方案》提出探索煤电机组深度调峰,推动最小技术出力达到新一代煤电指标,同时煤耗不大幅增加。

在完善调节资源调用方式方面,《实施方案》充分落实《行动方案》中关于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的有关要求,提升新型储能调用水平,提出电力调度机构制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细则,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优先调度新型储能,实现日内应调尽调。

在完善调节资源参与市场机制方面,《实施方案》强调完善峰谷电价机制,对电力现货运行地区,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峰谷价差;对尚未实现现货运行地区,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,提升峰谷差价经济激励水平。明确加快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,以市场为导向确定容量需求和容量价值,引导各类资源向系统提供中长期稳定容量。

【责任编辑:郝岩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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